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使立法工作更能体现民意、汇集民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景德镇市立法条例》《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景德镇市2023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内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均可以提出我市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二、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符合地方立法权限,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三、建议人提出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明确项目性质、名称,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拟建议规范的主要内容、立法依据等,按要求填写附件景德镇市2023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并尽可能提交草案文本。
四、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并请注明建议人单位或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请于2022年9月30日17:30前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景德镇市2023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联系人:立法科刘永剑 电话(传真):0798-8539719
邮箱:84598460@qq.com 邮政编码:333000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紫晶路161号市司法局立法科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