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使立法工作更能体现民意、汇集民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景德镇市立法条例》《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景德镇市2025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内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均可以提出我市2025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二、2025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符合地方立法权限,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重点征集经济发展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必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需要的立法项目建议,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确保申报项目及时、精准、管用、务实、可操作。
三、建议人提出2025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明确项目性质、名称,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拟建议规范的主要内容、立法依据等,按要求填写附件景德镇市2025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并尽可能提交草案文本。
四、2025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并请注明建议人单位或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请于2024年9月30日下午下班前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景德镇市2025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联系人:立法科刘永剑 电话(传真):0798-8539719
邮箱:151 07983522@163.com 邮政编码:333000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紫晶路161号市司法局立法科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景德镇市2025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加盖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性质 |
□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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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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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领域 |
□城乡建设与管理 □生态文明建设 □历史文化保护 □基层治理 | ||
必要性和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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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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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依据及相关政策情况 |
1.立法依据: 2.我市该领域的政策制定情况: 3.其他省市的立法情况: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注:1.地方性法规是指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据法定程序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的法规,一般可称:《景德镇市XXX条例》。
2.政府规章是指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江西省地方性法规,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就执行法律、法规事项及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制定的规章,一般可称:《景德镇市XXXX办法》。
3.必要性和可行性请详细阐述,可另附说明。
4.具体内容建议请详细阐述,可以附具体立法文本。包括但不限于立法主要要解决的问题及对应的措施、具有景德镇特色的建议以及其他具体内容建议。
5.立法依据及相关政策情况可以附上相关文本材料,其中立法依据指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