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宣布部分市政府文件失效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省、市开展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等有关工作安排,市司法局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清理建议,代拟了《关于宣布部分市政府文件失效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13日前反馈。
联系人:刘永剑0798-8539719
邮箱:15107983522@163.com
附件:1.关于宣布部分市政府文件失效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关于宣布部分市政府文件失效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