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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 15:48 访问量:

各县(市、区)普法办,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景各单位、各高等院校宣传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0年5月28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市更快更好贯彻实施,现就我市《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意义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民法典》,对于提升全市公民民事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为《民法典》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打下坚实基础。
      二、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学习宣传重点
      通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使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练掌握民法知识,自觉遵守、维护和运用《民法典》,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普遍掌握基本的民法知识,从小树立民法意识,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师生共同追求;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促进我市各项事业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集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普遍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各县(市、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并作为2020年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重点内容;将《民法典》作为立法工作者、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和“法律明白人”等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幼儿园、中小学、高等院校设立《民法典》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民法典》基本知识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单位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列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集中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加强释法说理,融入执法、司法与服务、管理过程,为《民法典》在我市全面有效实施奠定基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广泛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典型案例旁听庭审等活动,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二是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把《民法典》法律知识融入群众生活,充分利用车站、长廊、广场、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开设《民法典》学习专栏,通过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平台推送《民法典》相关知识。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组建《民法典》普法宣讲团,举办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走村入户、设置宣传点、流动广播、悬挂横幅等方式,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推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普法工作格局,在全市上下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要紧密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宣传活动。要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援助、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中,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要充分运用庭审直播、案件旁听、民事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不断提高以案释法的社会影响力。
      四是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传播。要注重把握形势特点、宣传规律和群众需求,坚持宣传和服务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政府和社会相结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传媒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宣传声势。要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新媒体传播平台,组织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动漫微电影、法治公益广告作品征集等主题活动,实现宣传的全天候、广覆盖,不断增强《民法典》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创新宣传形式,努力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效
      一是充分发挥普法宣讲团队伍的作用。组织律师、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普法宣讲团队伍深入基层一线和群众面对面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二是广泛开展《民法典》法律知识讲座。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围绕《民法典》主要内容举办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促进国家公务人员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并结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层层举办《民法典》法律知识讲座,使全市公民特别各级领导干部受到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洗礼。
      三是积极开展“送书进机关”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送书进机关”活动,免费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干部赠送《民法典》,推动深化《民法典》学习,切实形成“头雁效应”。
      四是开展青少年《民法典》主题教育。在全市学校广泛开展“《民法典》知识进校园”主题教育,将《民法典》学习与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校园晨读、成人礼、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相结合,与“以案释法”进校园、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融合,进一步推动青少年对《民法典》的学习和深度体验。
      五是制作一批《民法典》主题微视频等宣传载体。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创新《民法典》宣传形式和手段,精心制作一批《民法典》主题微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宣传片,印制一批符合群众心理特点的宣传资料,突出宣传《民法典》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及核心要义,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民法典》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意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把握方向。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结合落实普法责任制和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通过学习《民法典》知识,让《民法典》走进人民群众心里,让民法精神融入工作和日常生活,为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服务。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该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地本部门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履职,积极运用门户网站、抖音、微信、微博、LED显示屏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认真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的作用,积极开展公益普法。广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公证员要主动担起普法职责,通过微博、微信等途径,开展以案释法、说法普法,扩大《民法典》的知晓率和覆盖面。“法律明白人”等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用好微信工作群、乡村大喇叭等措施,持续提升《民法典》普法实效。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纳入2020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考核和“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考核。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计划或方案于6月底前报市普法办,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故事,以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及时报市普法办。
联系人:王森,85831865;邮箱:jdzpfb@163.com。
景德镇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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