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14544375/2022-08354

景德镇市司法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评报告

来源:景德镇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2-16 09:35 访问量:


景德镇市司法局严格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对照本单位考核指标体系和责任分工,形成以下自查报告。

一、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为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切实提高决策质量,促进决策担当,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的制度保障,市司法局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代市政府起草了《景德镇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集了拟纳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并报市政府公布。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过程中,市司法局及时督促承办部门按规定完善决策事项起草阶段的公开征求意见、座谈论证等程序。

    二、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市司法局围绕司法行政相关的重大政策进行转载和解读,解读材料与原政策文件相互链接,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质量。及时处置和回复省政府办公厅转办的政务舆情。

    三、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南要素齐全。发布了景德镇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市司法局根据《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本)》,对司法行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事项各要素进行了梳理和简化,提高了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市司法局开设了本级政府微信公众号“瓷都司法行政”和“瓷都普法”。本年度政务新媒体未收到通报。

    六、特色工作

市司法局报送了政策解读专员,依托政务公开专区、政府网站等平台,旨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


景德镇市司法局

2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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