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司法厅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精心组织实施,狠抓措施落实,有序推进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开展。现将2021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1、大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公益普法”等制度的实施和运用,先后在综治宣传月、八一建军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余次,重点宣传了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景德镇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景德镇市城市底下管线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条例,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万余份,10余万名群众接受了法治宣传教育。全市共计培养“法律明白人”18.5万人次、骨干3.2万人次,参与法治宣传8.8万人次,建立法治讲堂156所、法治宣传栏267个、法律图书室(角)346个,有效的提升了我市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2、切实化解矛盾解纷。一是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创新司法行政工作室、“百姓说事”、“多调联动”等人民调解方式,举办全市司法所长暨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全面提升基层调解能力,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32518件,调解纠纷30815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574件),调解成功29958件,调解成功率97.2%,总涉及金额3976.38万元,成立了景德镇人民调解协会,规范了人民调解的行业管理。10月13日召开了人民调解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景德镇市人民调解协会章程(草案)》《景德镇市人民调解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草案)》《景德镇市人民调解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出了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二是切实增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15件,完成省厅任务数114%;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680.4万元。设立陶溪川文创街区法律服务站,有效地解决文创街区内管理者、经营者以及游客等不同群体之间涉法事务需求,为维护文创街区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三是依法履行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共处理复议申请236件,受理并办结复议案件207件;办理政府行政应诉案件90件,组织出庭应诉90次;有效化解了行政处罚、工伤认定、房屋征收等领域行政争议,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或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为行政复议申请人就近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
3、稳步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成立我市社区矫正委员会,5月21日召开了景德镇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达到明确工作职责,明晰执法边界,规范执法流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运行的目的。认真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有序推进学习贯彻“两法”的“七个一”活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点刑释人员报公安,进行“双列管”。进一步加大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的资格审查、申报审核和发放管理,重点加强对经费发放的监管,使用“一卡通”发放。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以安置帮教信息化平台为抓手,以刑满释放人员信息衔接、出监所接送、安置帮扶等为重点,及时进行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4、充分发挥律师参与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律师对社区、村居黑恶势力潜在发生问题的深入细致摸排,对涉黑涉恶社区矫正人员重点开展帮教和全程管理,律师每周赴挂点司法所开展工作对接,全面掌握乡镇(街道)黑恶犯罪问题的发生动态,积极协助当地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常态化管理制度,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在第一时间报备的基础上安排专员全程跟踪,律师协会对代理律师进行前期告知工作,提升其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重要性思想认识,同时加强与法检机关的合作,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存在的不当行为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合力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彰显法律的权威严谨。
二、下步打算
(一)着力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一是要通过定位手机、手环对社区服刑人员每日的活动轨迹进行追踪,确定和限制重点人员的活动范围,对发现无端越界、失联、人机分离等异常情况时,严格依据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是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的审批,确因特殊原因请假外出的,在外出期间要随时保持联系畅通,并加强联系,随时掌握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
(二)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基层社会治安状况,发现有价值的线索逐级报告,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切实加强基层法治宣传,发挥法治宣传工作在整治活动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法治宣传,动员基层广大人民群众和黑恶势力进行坚决斗争,鼓励群众拿起法律武器揭发黑恶势力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指导,要求律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规范执业,尽职尽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进一步加强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规范律师代理行为,不断提高律师办案质量和效率。及时教育指导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的统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