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谢九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落实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会见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进行了细化规定。我市也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景办字〔2018〕45号),进一步强化律师执业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律师工作的支持。
2019年6月21日
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汪慧敏 0798-8504157 邮政编码:3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