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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8-10 09:00 访问量: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37 号建议的答复

朱锡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景德镇市以陶瓷闻名世界,其中陶瓷制造技艺等非物质文化是城市文化延续的灵魂。正如代表指出,目前我市暂无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专门的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直接可操作的本地区法规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市自 2015 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已公布实施的法规和规章共 10 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有 3 部,其中《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对陶瓷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有专门规定,如明确对陶瓷技艺项目及技艺代表人(传承人)保护制度,并规范了传承创新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鼓励和支持政策。同时,我市积极完善非物质文化领域有关制度措施,针对文化领域发展需求,2020 年成立了景德镇市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市政府分次公布了市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如 2021 年公布了《景德镇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我市非物质文化领域立法及制度建设已有一定成效,制定《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已有一定基础。

2022 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 2022-2026 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征集工作,我局积极配合响应,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个县市区开展规划项目申报工作,收集建议项目共 9个,其中市文旅局建议将《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列入 2022-2026 年立法规划。收到建议后,我局提前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部门对接,经讨论初步形成了《关于2022-2026 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报告(送审稿)》,拟将《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九个立法项目纳入其中。

下一步,我局拟及时将《关于 2022-2026 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报告(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审议,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争取将《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纳入2022-2026 立法规划。同时,作为政府立法工作部门,我局将和相关责任单位一道积极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立法需求,努力完善我市非物质文化领域法规制度。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欢迎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2 年 3 月 11 日

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志瑶 0798-8539719 ,邮政编码:3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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