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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9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1-13 14:14 访问量: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93号提案的答复


朱锡新、付建文、陈淑红、袁智勇、王聪、余少甲、欧阳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二手房市场交易制度程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规避二手房等存量房交易风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我市出台了《景德镇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明确了二手房等交易资金监管主体及具体职责,规范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及管理流程,细化了交易当事人权利义务,具体了银行等第三方监管责任。该文件的出台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二手房市场监管制度,有效规避了交易中可能存在的恶意骗款、资金交割后不配合过户等风险,切实保证了二手房交易安全。同时,市司法局作为执法监督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将房产市场纳入“双随机”监管系统;公布监管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督促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规范二手房领域执法行为。

自我市正式取得“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立法权限后,我局和相关立法责任部门立足我市立法需求,积极推进三大领域立法进展。二手房交易市场立法,涉及的市场交易规则及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设区市立法权限受限,我局将积极沟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相关部门,总结其他地区立法经验,探索二手房交易市场立法路径。同时,我们将在国家、江西省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积极反馈各位委员建议意见,配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工作。

非常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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