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冯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立法制定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拥有的陶瓷知识产权主要有四类,一类是与陶瓷有关的注册商标,现有百余件。其中在国内外颇有影响的有景德镇陶瓷协会注册的“景德镇”证明商标、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注册的“龙珠阁”商标,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红叶”牌商标、市玉风瓷厂注册的“玉风”牌商标等,其中“龙珠阁”商标和“景德镇”证明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第二类是与陶瓷有关的专利权。据统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颁布以来,全市与陶瓷有关的专利权有近千件。第三类是著作权。景德镇千年窑火经久不息,培养和造就了许多陶瓷艺人,创造了数以万计的陶瓷作品。其陶瓷作品不仅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并且都享有著作权;第四类是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但目前景德镇的陶瓷知识产权受到很大冲击,国内外市场仿冒、盗用景德镇陶瓷外观设计、商标和名人名作的情况非常严重。景德镇瓷器是具有“中国性格”产品的代表,“千年瓷都”是我市独有品牌。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陶瓷知识产权的保护,先后出台了《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当前我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两个规范性文件开展陶瓷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您提出的制定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征信业管理条例对景德镇陶瓷产业的发展意义深大,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并将能起到良好的效果。我局将与市人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尽快将该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计划中,同时也将积极向省人大申请对该项目进行立法,争取省人大出台相关法规。
我局也将加大对陶瓷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执法监督,严格按照《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景德镇市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配合陶瓷知识产权的保护。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5月13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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