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9 10:45 访问量:

景德镇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景德镇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及《景德镇市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景德镇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景德镇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德镇市西山路11号五楼;邮编:333000;电话:0798-8534147;传真:0798-853962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司法行政领域政府信息,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全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运行正常。主要工作有: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并对局直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局机关各部门分工配合,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全面展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环节进行规范,对依申请公开从受理、转办、答复到提供、归档等办理流程进行进一步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内容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发布程序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并由专人跟踪与我市司法行政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三)扎实推进宣传教育

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班,通过全体干部大会等形式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宣传,提高了我局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干部对信息工作的责任意识,有效地推动我局信息工作的开展。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合计1391条。其中,市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信息25条,局普法网网站公开信息1366条。

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便民渠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
39.5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局机关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二是信息收集的不够到位,公开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干部了解政务公开的重要性。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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