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6日至6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此次巡察是对市司法局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市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地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推动全局各项事业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市司法局党组始终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起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增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查摆问题清单,绘制了整改任务分解表和时间线,畅通了各科室部门及局属单位的联动机制,形成了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良好局面。
(三)全程跟踪督导,提升整改质效。对照问题清单,实行分类整改、专人认领、限时销号、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积极协调并进行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局党组联系各科室部门提出解决方案,按期分批次解决;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四)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全局以巡察工作为新的开端,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项工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让整改成为促进我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重要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做到司法行政工作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1.关于开展理论学习方面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景德镇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明确了班子成员交流发言主题、时间以及人员安排,截至2024年12月,已开展了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每一位成员均已作了2次以上研讨交流发言。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初举办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二是在局党组会议上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三是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了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等主题进行专题授课。
3.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方面
整改情况:印发了《景德镇市司法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作为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和党小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清单不仅包含了首学和必学任务,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增加专业法律法规学习。
4.关于落实服务试验区建设举措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江西景德镇司法鉴定中心与景德镇陶瓷大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沟通争创实验室事宜,并开展与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陶瓷鉴定相关工作。二是赴北京走访了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等行业组织,就强化涉外仲裁法律服务进行交流,招聘了一批具有深厚法学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专家、律师。三是推动市律师协会成立了知识产权委员会,积极开展陶瓷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办了知识产权论坛。四是制定了《景德镇市司法局积极服务国家试验区建设工作措施》。五是依托景德镇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景德镇陶瓷产业综合法务区。六是依托“掌上执法监督“做实行政执法日常监督。七是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集体学习了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完成涉及司法行政的工作任务。
5.关于推动陶瓷产业综合法务区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景德镇陶瓷产业综合法务区自2024年5月建成运行以来,其知识产权工作室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5件,开展涉外法律咨询服务1次。陶瓷类公证服务窗口受理陶瓷知识产权侵权证据公证17件。2024年瓷博会期间,景德镇陶瓷产业综合法务区、市律师协会、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在瓷博会现场设立“有法帮你”法律服务站,为广大参展商、参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
6.关于参与“法治护航陶瓷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方面
整改情况:推动市律师协会成立了涉外法律服务委员会,成立了涉外律师专家库,任命了涉外服务团队的负责人,积极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交流等工作。同时景德公证处积极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公证员职业前培训班和2024年第二期全国公证行业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培训班,还制定发放公证法律服务手册,向社会宣传涉外公证。
7.关于发挥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作用方面
整改情况: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了《景德镇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链条述法工作办法(试行)》《中共景德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制定2024年下半年“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全年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40场次,活动覆盖面1600余人。
8.关于行政立法方面
整改情况:印发了《景德镇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明确了“小切口”“小块灵”的征集要求。同时,完成了《景德镇市瓷业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政府审议工作,并及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9.关于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收集全市各单位制作的普法微视频、微动漫59部,普法三微作品已在瓷都司法行政、瓷都普法公众号展播1期,并组织各县(市、区)积极开展“三微普法作品进乡村”活动30场,活动覆盖面约260人。二是召开全市“普法三微作品创作经验分享会,对浮梁县创作的普法微动漫《瓷小弟与茶小妹的网络安全小课堂》,已在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展播。三是完成了2024年度景德镇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的评议工作。四是在12月初与陶瓷大学联合开展“法治与艺术同行:宪法精神融入陶瓷创作”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作为我市乃至我省2024年宪法宣传周特色活动。
10.关于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方面
整改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对市县及市直部门法规机构的执法监督联动,坚持案卷评查市县两级同步开展、同堂共评,明确了涉企重大处罚备案审查,市县联审的工作要求,目前市本级接收备案审查40余件,均未发现重大执法违规违法问题。同时,向乐平市司法局和浮梁县司法局交办1件个案监督,应浮梁县司法局邀请参与了1起市监部门过罚不当个案监督,通过案卷评查监督意见书向市医保局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了1件和2件个案纠正。
11.关于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珠山区、浮梁县对照省级标准,开展并完成了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二是督促乐平市、浮梁县全面启用了“在矫通”APP,提升使用率,并每月定期通报使用情况。三是督促各县(市、区)强化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使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安置帮教基地。2024年10月,市司法局联合民盟景德镇市委会、景德镇市就业服务中心在宝龙广场举办就业推荐会,提供平台,组织有就业需求的安置帮教对象参加。
12.关于推动示范创建方面
整改情况: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荐了珠山区作为候选地区,从乐平市、浮梁县和昌江区申报项目中筛选了5个具有景德镇法治特色的乡镇(街道)候选项目,并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省司法厅。
13.关于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方面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出席常务会制度,确保了今年以来政府召开的常务会议均有一名法律顾问参会。并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时,书面征求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
14.关于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方面
整改情况:为县(市、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收集和提供指引相关材料,并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合法性审核人员召开了专题合法性审查工作培训,特别邀请了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处的领导来授课。
15.关于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吸纳了法律专业人员加入行政复议队伍,确保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备充足,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素质。二是与各县(市、区)行政复议机构领导对接,建议其优先将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放在行政复议岗。三是与浮梁县司法局沟通一体化建设事宜,浮梁县司法局已全面按照一体化建设要求对办公场所进行装修并投入使用。
16.关于统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并对《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重构制造业竞争优势打造产业名城实施方案的通知》等7件市政府文件形成了清理建议。二是从6月开始,对“安静期”月度落实情况及时梳理,针对预警问题及时介入调查。三是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专项督察的通知》,于2024年10月份对四个县(市、区),昌南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及16家市直单位开展了法治督察。
17.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制发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示范点建设。
18.关于引领律师行业方面
整改情况:全力推进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公益集结号活动。新换届的律师协会成立了公益委员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积极组织律师下企业,在高新区设立了服务工作站,安排律师开展“每周益企”活动,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19.关于仲裁工作指导方面
整改情况:加强对仲裁委收费的工作指导,督促景德镇仲裁委出台了新的《景德镇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实施办法》和《景德镇仲裁委员会缓、减、免交仲裁费用暂行规定》。
20.关于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按照《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规定完成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每个所达到五人要求均已完成,乐平司法所所长已到位,浮梁司法所长预计25年一季度到位。
21.关于牢抓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整改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第7次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第9次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研究有关工作;第12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了宣传工作,并作出工作部署。
22.关于增强政治敏感性方面
整改情况:完善市司法局新媒体管理制度,加强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完善了《景德镇市司法局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
23.关于落实网络风险防控方面
整改情况:印发了《景德镇市司法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完善了《景德镇市司法局舆情监测工作制度》,聘请了江西诚韬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局开展网站网络安全等保测评并列出安全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进一步完善了网络安全工作。
(二)抓紧抓牢管党治党责任,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方面
24.关于抓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方面
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研究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清单,详细了解其作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职要点,督促党组班子成员切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印发了《中共景德镇市司法局党组关于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针对下属单位党组织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年度或阶段性工作总结。
25.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方面
整改情况:坚持政治谈话常态化,开展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形成了谈心谈话记录,动态掌握思想动态。
26.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方面
整改情况: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汇编了今年的相关违纪典型作为反面教材,已组织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
27.关于常态化监督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沟通会商制度。纪检监察组每月同市司法局党组针对中心工作进行沟通1次以上,跟进督促落实。二是对下属单位“三重一大”及时监督,并督促每月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填报派驻监督工作系统。三是推动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8.关于执纪监督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内法规知识学习。局纪检组积极组织全组同志参加每周三“省纪委监委纪法讲堂”,并抽调一名同志在市纪委跟班学习,一名同志参加专案工作。二是注重落实一体化培养,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参与审查调查、纪检监察业务、办案安全工作和公文写作培训班,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研讨交流有机结合。三是严查问题线索,强化执纪执法,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中,认真研判、规范处理,坚持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确保办案安全。
29.关于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加大作风督查力度,每月组织开展督查,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印发了《景德镇市司法局请休假制度(试行)》《景德镇市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了《景德镇市司法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出台了《景德镇市司法局关于整治“躺平式”干部实施方案》,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将全局干部职工纳入整治对象,对照负面清单逐一进行摸排,截至目前,未发现“躺平式”干部。
30.关于锤炼扎实文风方面
整改情况:分管领导就抓实改进文风工作对相关科室进行了谈话交流,并加强了对材料写作及上报的培训,对相关程序进行规范,并组织人员进行了学习;规范了材料审核流程,对发文以及向上级汇报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并做好归类整理工作。
31.关于高效便民办实事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有法帮你”“法援惠民生”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并在局微信公众号及官网上进行宣传,形成线上线下合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认知率。二是加强了“无人律所”等智能化设备检查工作,召集了四个县区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同志前往浮梁县公法中心参观无人律所使用情况,并进行座谈交流,加大“无人律所”督查力度。
32.关于“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江西掌上12348”小程序宣传发动方面
整改情况:在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平台分别刊登了《“江西掌上12348”免费开放使用!“有法帮你”始终在线》文章,并制作发放宣传小扇子和“有法帮你”法律服务便民联系牌,提高群众知晓率。
33.关于规范公务活动管理方面
整改情况:组织各科室、下属单位学习景德镇市司法局机关财务报账管理办法和市司法局公务用车使用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和公车管理制度进行差旅报销和公车使用,认真核查票据。
3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整改情况:局党组会议对固定资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按程序报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已不在册及盘亏资产完成下账处理工作。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建设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方面
35.关于班子分工方面
整改情况:召开局党组会议并研究了关于财务管理工作分工事项,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将财务等重要工作进一步明确到具体领导,切实做到分工到人、责任到人。
3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机制,在会议上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同时每月向驻局纪检组报告当月“三重一大”事项,涉及相关信息上报系统。
3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0月在局党组会议上,由党组书记对召开市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进行强调,要求结合自身对照问题,认真撰写检查材料。二是于2024年11月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市司法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进行问题查摆,坚决做到整改到位。
38.关于开拓进取勇作为方面
整改情况:结合巡察整改深入开展大检视、大反思,客观分析自身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明确对标跨越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口。聚焦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重点工作,多渠道提高行政争议实质化化解效率和行政执法规范化监督能力,力促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不断优化,做到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亮点,特色工作有品牌。
39.关于司法行政专业人才培养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鼓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二是与各县(市、区)行政复议机构领导对接,建议优先将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放在行政复议岗,进一步充实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三是充实了公证员人才队伍力量,景德公证处和乐平市公证处均新增任命公证员各一名。
40.关于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开展的两次干部调整,均提前征求了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二是出台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实施方案》,并启动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三是组织了从事干部档案审核人员专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41.关于完善干部考核提振干事创业方面
整改情况:制定了《景德镇市司法局机关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底考核充分结合,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日常表现中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党建廉政、工作纪律等内容都将作为重要评分内容,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
42.关于形成齐抓共管的党建责任机制方面
整改情况:出台了《景德镇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联系挂点指导支部工作制度》,班子成员需挂钩联系1个党支部,进行跟踪指导;建立党支部纪检委员责任考评机制,机关纪委定期对纪检委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党建工作,开展了党风廉政分级约谈、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和机关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开展了相关培训。
43.关于发挥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作用方面
整改情况:建立了党支部纪检委员责任考评机制,探索建立科学的工作职责量化考核指标,机关纪委定期对纪检委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44.关于统筹抓好行业党建工作方面
整改情况:通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区域党建工作站、党建带群建等方式实现了党的工作全覆盖。指导了基层党组织解决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班子不健全、组织生活不经常、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45.关于强化阵地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针对创新党员教育学习开展阵地建设,以案例带动学习,结合重要事件和重要节日的教育,融合中心工作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现已形成典型案例进行学习。
46.关于开展“三会一课”方面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各支部组织生活,督促各支部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专题学习,提升支部班子成员党务工作理论水平。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开展了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要求支委会记录、党支部工作记录填写要严谨、规范、完整。
47.关于司法行政专业人才和行业队伍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局党组会议听取了干部人事科提出的法治人才情况,强调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要与当前全局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相结合,与深入推进干部考核相结合,与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相结合,审议通过《景德镇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队伍培养工作若干举措(送审稿)》,各科室对照举措有序推进。
(四)紧紧扛牢巡视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推动整改落地落实方面
48.关于提升机关党建水平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了《机关党组织标准化指引》,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计划量化工作指标,形成量化管理的党建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分层分类抓好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和其他委员培训,2024年12月初开展基层党务培训,重点针对发展党员各个环节各个流程进行再学习,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三、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
经过四个月的集中攻坚,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市司法局党组将严格对照法治建设标准和要求,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一是力度不减,推进整改后续工作完成。在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领导、指导下,我局现阶段巡察整改工作已达成预期进度。对部分仍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将秉着“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紧盯不放、迎难而上,必须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对已经完成整改目标的,将持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信念,继续对照巩固、强化和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持之以恒,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把学习党规党纪作为基础课、常修课,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化为习惯。要打造好党建宣传阵地,抓牢专题教育、学习培训、实践锻炼,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确保将清廉的思想理念和行为规范贯穿于管党治党的各方面、全过程。
三是成果转化,推动建立长效机制。要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快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践行司法行政为民的初心,落实政府立法、行政复议、执法协调监督、律师公证仲裁、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优化现代化法律服务建设,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6749;邮政信箱:景德镇市昌江区紫晶路161号市司法局大厅一楼,电子邮箱:1006230680@qq.com。
中共景德镇市司法局党组
2024年12月2日
(联系人:胡文萍 干部人事科负责人;联系电话:8526749)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4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