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管,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自即日起开展全市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现就专项行动期间司法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涉及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违规经营乱象,以及通过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方式或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违法犯罪问题。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专项行动期间,如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违法违规从事经营服务活动的问题线索,欢迎广大市民朋友拨打12348、12345、12315热线或者通过以下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向司法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景德镇市司法局:0798-8504157,电子邮箱:542405595@qq.com;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98-8292681,电子邮箱:65312003@qq.com;
四、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事项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机构、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证据,以便核查。
(二)投诉举报人须如实举报,要对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三)投诉举报人信息、投诉举报内容等将严格保密。
五、重要提示
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律师执业机构,能够从事各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可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或者江西法律服务网(http://jx.12348.gov.cn/)查询核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是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仅限法律咨询,不能从事诉讼代理、辩护业务,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http://jx.gsxt.gov.cn)查询其登记及信用状况等信息。
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在寻求法律咨询服务时,注意区分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仔细甄别、谨慎选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景德镇市司法局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4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