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0日,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了《江西省关于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6月17日,省司法厅正式印发《江西省关于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鉴定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江西省司法厅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主要考虑有三方面。
一是党中央有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将“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列为“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的重点任务。党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将“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列为“深化法治社会建设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这些为在新的起点上大力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改革方向,作出了顶层设计。
二是省委有要求。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决定》明确,推动“专精特新”司法鉴定机构改革,这是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举措,对加快我省司法鉴定服务转型升级,提升全省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作出具体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三是实践有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司法鉴定工作改革稳步前行,事业总体向好。但是,仍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和困难。如,机构整体数量偏多,“小、散、弱”鉴定机构占比较大,鉴定委托受理程序还不完善、鉴定人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民营机构有一定逐利思想、有的公立机构受体制机制影响活力不强、“专精特新”鉴定机构服务供给不足,难以满足环境损害、电子数据、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新领域新需求。
二、起草过程
省司法厅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中央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着手起草《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赴省外、省直有关单位和设区市调研,鹰潭市、赣州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下属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及江西财经大学积极配合,拟重点围绕铜基新材料、网络空间安全和车联网、食品质量安全和金融数据分析等领域设立“专精特新”司法鉴定机构,这些优质资源的引入,将推动我省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其中鹰潭市的铜及铜产品相关司法鉴定中心建设将成为全国首创。同时,向17个省有关单位、2个中央驻赣单位和各设区市司法局征求意见,进行反复多次修改后,形成了今天提交会议的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3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及主要目标。提出到2027年,依法依规动态退出一批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优化整合一批“小、散、弱”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一批在全国叫得响、有影响力、具有江西辨识度的“专精特新”司法鉴定机构。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紧缺型司法鉴定人才。
第二部分是具体举措。分别从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严格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服务大局培育建设特色机构、建设高素质鉴定人才队伍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举措。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主要从强化领导、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强化公益属性、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要求。
四、主要特色
《实施意见》针对当前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提出改革创新举措,主要有三方面特色。
一是注重加强行业党建。按照“管行业也要管党建”的工作要求,推动实现“两个覆盖”即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强化党对司法鉴定行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示范带动提升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二是注重服务发展大局。深化落实“1269”行动计划,紧扣司法鉴定服务我省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主题,围绕锂电和光伏新能源、铜基新材料、钨与稀土金属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中医药产业等特色产业和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金融风险、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司法鉴定机构。
三是注重筑牢发展基石。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大行业治理力度、建设江西“司鉴通”监管数据平台、建强高素质人才队伍等举措,夯实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